央廣網(wǎng)北京1月15日消息(總臺記者周益帆 錢成)據(jù)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多地氣溫坐上了“過山車”,保暖內衣、床上用品等進入銷售旺季。然而,不少消費者反映,購買的床品、內衣等商品宣傳中帶有“棉絨”“親膚棉”等字樣,聽起來是棉或天然纖維制品,收到貨后卻發(fā)現(xiàn)是100%化纖面料。

“棉”字當頭,卻無“棉”之實。這種在商品名稱上玩文字游戲,混淆纖維規(guī)范名稱的現(xiàn)象并非個例。從“親膚棉”“嬰兒絨”到“牛奶蛋白纖維”,五花八門的概念背后,究竟是科技創(chuàng)新還是營銷陷阱?商品名與纖維規(guī)范名稱該如何規(guī)范?

 

在黑貓投訴平臺上,消費者王女士反映,家里的老人在直播間聽主播介紹,售賣的內衣產(chǎn)品都是蠶絲蛋白、親膚棉材質,就下了單。

王女士告訴記者:“我母親在直播間,主播說什么蠶絲蛋白,7A級,親膚棉,之后她就下單了。到家(收貨后)無意間我看到這個產(chǎn)品,那里面寫99%聚酯纖維。那個盒里帶的檢測報告,顯示7A級蠶絲蛋白具有殺菌抑菌之類的功能,我也上檢測公司的平臺去查了,是假的!

王女士認為,類似“親膚棉”這樣的宣傳,極具欺騙性,特別是讓辨別力較弱的老年人會誤以為是高品質的天然材質。

她說:“聚酯纖維可能是對人沒危害,但是它對舒適度可能有一定影響。首先,老一輩的觀念棉的總是好的,別管是親膚棉還是100%純棉,這些詞匯都是有區(qū)分的,但是他們是不理解的。第二,商家進來(銷售)這個東西,他們(老人)不會一一印證,我拿到的跟他們宣傳的是否一致!

無獨有偶,另一位消費者在今年購買了多款標榜為“純棉”的衣物,結果發(fā)現(xiàn)也是貨不對版。

她說:“我今年買了好幾款,都是貨不對版。它不一定每一款到手都是親膚棉,好多的標題都是純棉,但是到手各種材質都有!

記者在電商及社交平臺搜索發(fā)現(xiàn),除了“親膚棉”,還有“牛奶絨”“羊羔絨”“水洗棉”“舒柔棉”等各種新奇的名稱。

這些聽起來柔軟舒適、似乎與天然材質掛鉤的名字,本質究竟是什么?東華大學紡織學院紡設系副教授沈華接受中國之聲記者采訪時說,這些大多是商家自造的“形容詞”。

沈華表示:“聽上去是一個形容詞,或者是形容詞加名詞,比如很親膚的棉,像牛奶一樣細膩的絨,聽上去是一種商品名,其實它并不代表這個材料或者纖維本身。像親膚棉,它可以是以棉為原材料,通過精細的紡紗織造技術,或者以磨毛的技術,把它做得比較柔軟,表面有一些絨毛,摸起來會比較舒服,比較親膚,這些也可以稱之為親膚棉。有些以化纖為原料來做,也把它做得比較柔軟,光從商品名來說,很難說它到底屬于什么樣的材質!

記者追問商家,“牛奶蛋白纖維”“嬰兒絨”究竟是不是棉,一些客服才回復是聚酯纖維,但是“親膚柔軟”。

既然是化纖,商家為何要在商品名稱中加上“棉”“絨”等字眼?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廠家負責人說,背后是一套利益邏輯——利用消費者的認知差,以低成本博取高溢價。

該負責人表示:“很多商家口中的牛奶棉、親膚棉不是全棉,如果是全棉,肯定會標注清楚。這些親膚棉大部分是聚酯纖維材質的化纖面料,這類面料成本低一點,每米大約三元到六元,而真正的全棉面料每米十二元起步。就是利用消費者的認知差,打出‘棉’的噱頭,規(guī)避了標注全棉可能被追責的風險,又能誤導消費者以為其和棉相關,從而以更低的成本賣出更高的價格!

除了價格上的差別,化學纖維和天然纖維之間,還有性能上的差別,具體到不同的產(chǎn)品,用戶體驗感也會千差萬別。

沈華說:“和棉相比,聚酯有一些缺點也有一些優(yōu)點。從缺點的角度來說,它的吸濕性比較差,容易產(chǎn)生悶熱感。在日常生活中,像一些貼身衣物,還是優(yōu)先推薦全棉或者天然纖維含量比較高的一些面料,在微量汗液的情況下,天然纖維的吸濕性能會比較好,透氣性、吸汗性會更高,舒適性也會更好一些。”

“棉”字當頭,卻無“棉”之實,這種文字營銷手段,是否涉嫌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認為,此類行為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

他表示,這種宣傳,對消費者有一種誤導,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跋M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消費者對商家提供的商品和服務有知悉其真實情況的權利,經(jīng)營者不能作出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本來不含棉,但是故意取這樣的名稱,故意讓消費者誤以為含棉,或者含優(yōu)質棉,實際就是故意欺騙或誤導消費者。”

陳音江認為,治理通過概念混淆商品本質的亂象,需要監(jiān)管部門完善標準、嚴格執(zhí)法;也需要電商平臺承擔起主體責任,加強對商品標題和宣傳內容的審核。同時,消費者在購買時也需擦亮雙眼,多看成分標簽,少看花哨的商品名,避免落入商家的文字陷阱。

陳音江說:“一方面我們的相關標準制度可能將來要去堵住這種行為,要準確清晰地標注。另外就是平臺,商家在平臺上進行這種明顯誤導消費者的宣傳,平臺要及時采取一些監(jiān)測、辨別。監(jiān)管部門接到這種投訴,要根據(jù)商家的行為對消費者造成的實際影響來判斷。如果這種行為讓消費者或者讓絕大多數(shù)消費者都誤以為含棉,或者誤以為是優(yōu)質棉,就涉嫌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涉嫌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

編輯:任芳
原創(chuàng)版權禁止商業(yè)轉載 授權>>
轉載申請事宜以及報告非法侵權行為,請聯(lián)系我們:010-56807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