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媒體報道,近日,一名12歲男孩在參加校外冬令營活動時,觸碰博物館展品,導致9年前購入價為20萬元的展品被摔碎。事后,對“培訓機構(gòu)方應承擔60%責任,家長承擔40%責任”的賠償方案,雙方都認為自己承擔的比例過高,未達成協(xié)議。目前,司法所已介入調(diào)解。

利用假期帶孩子參觀博物館進行研學活動,本可以讓孩子開拓視野、寓教于樂,讓學生獲得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但這種“意外”的發(fā)生,卻讓博物館、培訓機構(gòu)、家長和孩子都“很受傷”。鑒于孩子們活潑好動的天性,這種“毛手毛腳”的行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能否妥善處理這起偶發(fā)事件,不僅對事件本身有個交代,更關乎校外活動的開展。處理不當,容易出現(xiàn)因噎廢食的后遺癥。

文物不慎被損壞,博物館、冬令營機構(gòu)、家長均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當務之急是盡快厘清責任,定好賠償方案,做好展品修復等善后工作。

其次,此次摔壞的文物放在展臺上,沒有玻璃保護罩,周邊也未設置護欄,是否反映了博物館保護意識和措施相對薄弱?這也提醒各地博物館要補上文物展覽中的保護短板。

此外,這起意外事件雖然與學校沒有直接關系,但學校也要從中汲取教訓。“雙減”背景下,讓學生走出校門是大勢所趨,此次事故也提醒學校:除了守好學生人身安全這條紅線外,還需有效防范類似的財物糾紛。目前,人身安全這根弦學?嚨帽容^緊,組織校外活動有時會給師生投保,但財物損壞方面除了教育學生不要“亂來”外,基本沒有其他保障措施。如果糾紛數(shù)額不大,或許沒啥關系,萬一攤上“大事”,那就很難妥善解決。既然人身安全有保險,財物損壞是否可以適當借鑒,一體納入,切實免除后顧之憂。(央廣網(wǎng)特約評論員 胡欣紅)

編輯:楊璇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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