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深圳設專項資金營造國際化消費環(huán)境
三大領域享真金白銀大力支持
近日,《深圳市國際化消費環(huán)境建設試點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印發(fā),對國際化消費環(huán)境建設專項資金支持范圍、支持方向、支持方式、支持標準、申報條件等予以明確細化,助力深圳加快建設國家消費中心城市。
該《辦法》提出,聚焦豐富高品質消費供給、優(yōu)化涉外支付服務、提升國際化服務水平等三大領域給予“真金白銀”支持。同一個申報主體在試點期間申報多個項目的,最高可獲得1000萬元資金支持。
在豐富高品質消費供給方面,針對福田中心商圈等世界級商圈范圍內實施的設施優(yōu)化、入境消費便利化設施等方面的公共性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4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達到入境消費友好型商圈標準的商業(yè)項目,根據綜合評分分檔予以一次性補助獎勵,最高獎勵100萬元;對建設地標性消費項目,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800萬元。同時,深圳對開展離境退稅服務優(yōu)化的項目進行補助、獎勵,新設離境退稅店、更新離境退稅機具設備、開設“即買即退”集中退付點等,符合相應的條件,均能獲得資金獎勵支持。
在優(yōu)化涉外支付服務方面,對在重點消費場所內增設外幣兌換點、自助兌換機或外幣兌換銀行網點并開展運營維護的金融機構,按照每個點位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在商業(yè)綜合體等重點場所內入境消費人群較多、小微商戶集聚的消費場景,增加鋪設支持外卡獲取零鈔ATM機的金融機構,按照每個點位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
在提升國際化服務水平方面,重點支持輻射全市范圍的具有國際消費創(chuàng)新性、先進性、示范性的公共性項目,包括交通樞紐多語種消費環(huán)境與動線優(yōu)化、多語種翻譯機與翻譯屏幕設備布設等,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40%給予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該辦法自2026年4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記者 吳亞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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