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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社會是一個整體,那么這個整體又可以看做是由多個團體所組成的,這些團體,大的可以看作是一個國家、一個種族,小的可以看作是一個企業(yè)、一支隊伍等等,而這些團體中,最基本的組成單位——卻是單個的人,正是這些許許多多的個人構(gòu)成了不同的團體,構(gòu)成了當今的社會。
但在這些團隊中,都是齊頭并進的嗎?答案是否定的。有強悍的團隊,也有弱小的團隊,為什么會這樣呢?這正是團隊的價值取向和個人的價值取向是否一致來決定的,而個人與團隊的利益關(guān)系,我認為大致分為以下三種:
一、“大”欺“小”型。這里的“大”其實是指一個團隊,“小”是指單個人,說以大欺小,其實就是說團隊的價值取向凌駕于個人之上,或者可以說根本沒有去考慮個人的價值取向。就象有些企業(yè),忽視員工的利益,用不平等合同、霸王條款,以及多種形式去壓榨員工的基本勞動力,而這樣的做法,可以很明顯的得到結(jié)論,員工利益得不到滿足,他同樣會以多種形式去抵觸這樣的企業(yè),間接或者直接的影響企業(yè)的發(fā)展。那么像這樣的團隊可以說是一個很沒有戰(zhàn)斗力的團隊,一個失敗的團隊。像這樣的社會事例,一般較多的出現(xiàn)在一些小型的企業(yè)或者群體中,而他們在奮斗很多年以后,可能還在這種惡性的循環(huán)中找不到出路。
二、以“小”欺“大”型!靶 币材芷邸按蟆?很多人提出疑問。其實這也是正常的,當個人的價值取向凌駕于團隊之上時,這種情況就會時時出現(xiàn)。這種個人不在乎別人的想法,更不會去在意團隊的利益,而他要達到他的目的時,往往會出賣一些團隊或者其他人的利益。如攜帶著原企業(yè)的秘密去其它企業(yè)的;或呆在自己企業(yè)出賣著企業(yè)的技術(shù)、商業(yè)數(shù)據(jù)的等等,像這樣的情況比比皆是。這樣的社會事例,一般會出現(xiàn)在中型的企業(yè)和群體中,因為也只有這樣的團隊和群體才具有一些可以讓這些個人去利用的東西。這樣的團隊也是危險的,就像站在四處是地雷的空地上一樣,要么不響,要么就會再也站不起。
三、“大”“小”合一型。這種類型可以說是最佳的組合,當團隊決定價值取向的時候會去考慮個人,而當個人決定其價值取向時會去考慮團隊整體。當然,這樣的團隊成長是很慢的,因為真正做到團隊個人一致是很困難的,這需要一段可能很長很長的磨合期,但是他每走向前的一步都可以說是驚天地、泣鬼神的。而這樣的團隊也是為數(shù)不多的,從社會的事例來看,這樣的情況大多數(shù)出現(xiàn)在一些知名的大型企業(yè)或團體中,因為越是有前景的隊伍,他也越是注重團隊的文化,團隊的人性化也越是在他們身上得以體現(xiàn)。
我很欣賞一句話:“沒有完美的個人,只有完美的團隊”。我想作為任何一個團體都期望會成為三種類型中的最后一種,而中國的企業(yè)現(xiàn)在也致力于向第三類型去發(fā)展,都在提倡去打造“狼”性的團隊(團結(jié)一致、戰(zhàn)斗力強),但我個人認為,打造“螞蟻”性團隊或許更適合中國的國情,分工合理,各取己需,卻又帶動著群體的發(fā)展,而且相互不會沖突。不是有這樣的一句話嗎,“千里之堤,毀于蟻穴”,這種微小變化是不容忽視的。這才是真正的求同存異,創(chuàng)造出了合贏,這也是真正比“狼之隊”還令人恐懼的團隊。
很慶幸,我是桂龍中的一員,我愿意、也很樂意去做這個王國中的一只“螞蟻”!
湖南辦事處 王少平 |